V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压力管道用阀门的承压件铸件(阀体、阀盖、阀板), 包括铜合金铸件、铸铁件(灰口铸铁铸件、球墨铸铁铸件)、铸钢件(按铸造方法分砂型铸造和精密铸造;按材料分碳素钢铸件、合金钢铸件、低温钢铸件、奥氏体钢铸件)。 V1 注册资金和职工数V1.1 铸铜件制造单位不少于3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V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的注册资金和全职员工人数要求见下表:产品类别制造许可级别B1(精密铸造)B2(砂型铸造)注册资金全职员工注册资金全职员工铸铁件≥600万元≥50人≥300万元≥30人铸钢件砂型铸造≥800万元≥100人≥500万元≥60人精密铸造≥300万元≥30人≥500万元≥60人 V2 技术人员V2.1 工程技术人员V2.1.1 铸铜件制造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铸造专业人员V2.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比例、职称、专业要求见下表:产品类别工程技术人员比例、职称、专业要求B1B2铸铁件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铸造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一名铸造专业人员铸钢件砂型铸造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5人, 至少有2名铸造专业人员, 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铸造专业人员精密铸造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3人, 至少有2名铸造专业人员, 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名铸造专业人员V2.2 责任人员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特点设置工艺、材料、制模、熔炼浇铸、热处理、补焊(铜合金及灰口铸铁不得补焊)、理化试验、产品检验、计量、设备等责任人员。V2.3 理化检验人员铸铁件和铸钢件制造单位,B1级许可的理化检验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应当具有技术员或以上职称;B2级许可的至少应当有材料成分分析员1人。V2.4焊接人员铸铁件(球墨铸铁)、铸钢件B1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2名持证焊接人员, B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1名持证焊接人员, 持证项目满足产品类别及生产需要(仅制造铸铜件、灰口铸铁件的制造单位, 无焊接人员要求) 。V3 生产条件V3.1 生产厂房V3.1.1 铸铜件制造单位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 m2。V3.1.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生产厂房建筑面积见下表:产品类别生产厂房建筑面积B1B2铸铁件≥4000m2≥3000m2铸钢件砂型铸造≥5000m2≥4000m2精密铸造≥1500m2≥1200m2V3.2 生产工序各级许可产品制造按照产品类型一般应当有下表所列生产工序:产品类别生产工序铸铜件造型、熔炼、浇注、起模或清砂、表面处理;按铸件类别考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出厂前逐台检验外观质量,抽查几何尺寸。铸铁件造型、熔炼、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退火热处理、毛坯抛丸,按批进行拉力试验,球墨铸铁需进行金相检验,出厂前逐台检验外观质量,抽查几何尺寸和壁厚。球墨铸铁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铸钢件(砂型铸造)制模(根据需要)、造型、烘干、金属配料熔炼、按炉次进行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切冒口、热处理退火(奥氏体钢固溶化处理)、表面处理喷丸;表面检查,抽查尺寸和壁厚。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铸钢件(精密铸造)制模(根据需要)、造型、制模和制壳、金属配料熔炼、按炉次进行炉前快速成分分析、浇注、脱模清砂、切冒口、热处理退火(奥氏体钢固溶化处理)、表面处理喷丸;表面检查,抽查尺寸和壁厚。表面一般缺陷的补焊。上述工序中,铸铜件的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试验可以分包;铸铁件、铸钢件1级许可产品除冲击试验外,各工序均不得分包,2级许可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可以分包,其余工序不得分包。V3.3 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产品类型, 配备下表所列设备, 对可以分包的工序, 不要求相应设备。产品类别生产设备铸铜熔炼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熔炼设备);混砂(根据需要)、造型、烘干等设备;铜合金焊接设备;试样机加工设备铸铁件熔炼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熔炼设备);混砂、造型、烘干等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表面清理设备(喷丸设备);焊接设备(用于球墨铸铁一般表面缺陷补焊);消应力退火设备和球墨铸件焊补后的消除应力热处理设备;拉伸和冲击试样机加工设备。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最大单台能力不小于3 t铸钢件(砂型铸造)电弧炉和感应电炉(熔炼能力适应许可产品要求,不得混炉浇铸)、混砂、造型、烘干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喷丸设备、至少2台手弧焊机;热处理炉;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最大单台能力不小于1.5t铸钢件(精密铸造)电炉(熔炼能力适应许可产品要求,不得混炉浇铸)、制模和制壳设备、清砂设备、切割设备、热处理设备(炉内热处理设备、不锈钢产品有固溶处理设备)、喷丸设备、1台手弧焊机;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熔炼设备最大单台能力不小于0.5tV3.4 工艺装备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应当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与熔炼、造型、铸造配套的工装;起重设备;制阀体标志设备。V3.5 理化检验设备V3.5.1 铸铜件制造单位应当有材料成分分析设备。V3.5.2 铸铁件、铸钢件制造单位理化试验设备要求见下表:产品类别理化检验设备1级许可制造单位2级许可制造单位铸铁炉前快速金属元素化学分析设备;万能材料试验机;金相分析设备; 至少2台(1台台式布氏硬度计、1台便携式硬度计)炉前快速金属元素化学分析设备;硬度计铸钢件至少有1台“材质光谱定量分析仪”,能分析C、Mn、Si、S、P、Cr、Mo、Ni、Ti、V等16元素;万能材料试验机;至少2台硬度计(1台台式布氏硬度计、1台便携式硬度计)有采用试块取样方法分析所需要的材料化学成分分析设备;硬度计V3.6 检测仪器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至少有以下检测仪器:(1)1台测厚仪, 铸铁件制造单位的测厚仪应当有铸铁测厚功能。(2)有1台测温仪。V3.7 设计与工艺文件和工艺文件设计与工艺文件和工艺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有需方提供的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2)有涉及铸造生产过程的流程工艺文件及图卡、各种材料进货检验文件、焊接工艺文件、铸造工艺文件、热处理工艺文件、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炉批号编号及标记等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