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材料的颜色、光泽、透明性 颜色是材料对光谱选择吸收的结果。不同的颜色给人以不同的感觉。光泽是材料表面方向性反射光线的性质、用光泽度表示。当为定向反射时,材料表面具有镜面特征,又称镜面反射。不同的光泽度,可改变材料表面的明暗程度,并可扩大视野或造成不同的虚实对比。透明性也是与光线有关的一种性质。既能透光又能透视的物体称为透明体,能透光而不能透视的物体称为半透明体,既不能透光又不能透视的物体称为不透明体。利用不同的透明度可隔断或调整光线的明暗,根据需要,造成不同的光学效果,也可使物像清晰或艨胧。
(2)办公室材料的质感质感是材料的表面组织结构、花纹图案、颜色、光泽透明性等给人的一种综合感觉,各种材料在人的感观中有软硬、轻重、粗犷、细腻、冷暖等感觉。相同组成的材料,当其表面不同时,可以有不同的质感,如普通玻璃与压花玻璃,镜面花岗石与剁斧石。相同的表面处理形式往往具有相同或类似的质感。但有时也不尽相同,如人造大理石、仿木纹制品,一般均没有天然的花岗石和术材亲切、真实,虽然仿制的制品不真实,但有时也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
(3)办公室材料的形状和尺寸对于砖块、板材和卷材等装饰材料的形状和尺寸,以及表面的天然花纹、纹理及人造花纹或图案都有特定的要求和规格。利用装饰材料的形状和尺寸,并配合花纹、颜色、光泽等可拼镶出各种线型和图案,从而获得不同的装饰效果,以满足不同建筑形体和线型的需要。
(4)立体造型预制花饰和雕塑制品,多在纪念性建筑物和大型公共建筑物上。这些材料的选用应考虑到造型的美观。
(5)耐沾污性、易洁性与耐擦性,材料表面抵抗污物作用并能保持其原有颜色和光泽的性质称为材料的耐沾污性。材料表面易于清洗洁净的性质称为材料的易洁性。材料的耐擦性实质是材料的耐磨性,分为于擦(称耐干擦性)和湿擦(称耐洗刷性)。耐擦性越高,则材料的使用寿命越长。总之,在选用建筑装饰材料时,除具有以上性质外,材料还应具有某些其他性质,如一定的强度、耐水性、耐火性、耐腐蚀性等。除此之外,还应考虑工程的环境、气氛、功能、空间、不同材料的恰当配合以及经济合理等问题。